关于在基础医学专业本科生中设置科研导师的规定

来源: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 : 2021-08-23      点击量:

武大基医函〔2018〕2号

为落实以学生为本,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因材施教,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专业兴趣,经学院研究决定,为我院基础医学专业本科生设置一对一科研导师。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科研导师任职资格

1、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尊重、热爱、关心学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熟悉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熟悉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3、具有博导资格。

二、科研导师工作职责

1、担任本科生科研导师是教师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的具体体现。导师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按照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引领学生成长成才,关心学生综合素质的协调发展。

2、指导学风建设。引导学生树立人生理想,明确奋斗目标,向学生介绍专业信息和发展趋势,教育学生热爱专业。

3、指导学生科研实践活动。指导学生课外课题研究选题和立项,完成专题文献综述与相关科研论文,组织科研课题讨论会,吸收学生充当科研助手,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课外创新活动,从而促进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4、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答疑解惑,帮助学生解决学习问题,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并为学生交流学习经验和相互学习提供机会和条件。

三、科研导师设置方案

1、学院符合任职资格的教师都可申请担任基础医学专业本科生科研导师,由教师自主向教办报名。教办审核确认后向学生公布候选导师名单和科研方向。

2、辅导员组织学生自主报名申请科研导师,并填写《基础医学专业本科生科研导师学生申请表》。

3、科研导师的设置采取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的办法,每位导师负责1-3名学生。学院将根据导师选择和学生报名的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导师的调整。

4、导师名单确定后,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随意更换被指导学生或单方面中止导师职责,个别情况必须更换的,须报学院批准。

四、科研导师工作要求及管理

1、导师应经常与学生见面,每月与被指导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2次, 个别辅导每学期不少于5次,面谈或座谈会的时间原则不少于1小时。

2、导师应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每次约谈后在被指导学生的《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本科生导师指导手册》中填写简评并签名。每学期末,导师必须接受指导学生的测评,并针对测评结果中提出的问题,改进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3、每位被指导的学生,需根据导师指导情况填写指导内容和约谈记录(《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本科生导师指导手册》),由学生本人保管,每学期末返回学院检查一次。

4、学院将定期对导师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与奖励。对不负责任和不能履行导师职责的教师,由学院负责撤换;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导师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1:《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本科生科研导师学生申请表》

附件2:《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本科生导师指导手册》


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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