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基础医学院“园丁奖”的决定(试行)

来源: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 : 2010-03-30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不断探索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于2010年起设立 “园丁奖”,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及范围

1、“园丁奖”为本院设立的最高本科教学奖项,每二年颁发一次。

2、本院在编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评选,主要面对一线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有优良的师德教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双语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方面改革成效显著,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反映普遍好。

3、承担实验课教学,在更新实验内容、创新实验手段、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等方面成绩显著。

4、在第二课堂教学、指导本科生科研和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能够积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所指导学生发表教学或科研论文,获校、省级及以上奖励。

5、连续两年以上承担普通本科教育课堂教学,全年教学工作量饱满,年工作量不低于72学时。

6、关注医学教育改革,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工作。

三、申报与评选办法

1.“园丁奖”可自愿申报,亦可由教研室、学生推荐,学院确定候选人。候选人须填写《基础医学院园丁奖申报表》(见附件1),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学科研办公室。申报推荐工作于第二学期前三周内完成。

2.教学科研办公室组织学院教学督导、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对申报教师的教学状况跟踪听课,并做记载;组织学生对申报人的教学情况进行评议。专家听课表、学生评教得分、期中教学检查中学生反馈情况和其他真实反映候选人教学效果的各类材料将作为评选的主要依据。

3.经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确定“园丁奖”候选名单(6名),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报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后,院内公示一周。

四、奖 励

1.学院发文对获得“园丁奖”的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2.任现职以来,获得“园丁奖”的教师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基础医学院

20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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