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党委2022年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计划

来源: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 : 2022-05-20      点击量:

根据《武汉大学2022年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点》(武大教工字〔20221号)精神,结合学院党委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1.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规范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及时跟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党史学习教育月”、形势政策报告会、课程思政研讨会等,举办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2.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每学期至少研究1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完善领导班子联系非党员教师制度,进一步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本年度至少发展1名优秀青年教师党员。及时总结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经验做法。

3.夯实教师党支部建设。发挥政治功能,强化教师党支部抓思想政治工作职责,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国情教育系统化、谈心谈话常态化、联系服务具体化。发挥组织优势,强化教师党支部抓师德师风建设职责,探索形成党建引领业务、党员带动教师的“大先生”涵养生态和氛围。发挥把关作用,教师党支部要对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聘、人才遴选、考核评价、项目评审等工作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双把关”。继续做好教师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支部换届等工作,落实双带头人全覆盖,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4.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学院、系(室、中心、所)两级工作责任制。院长和党委书记是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系(室、中心、所)和党支部对本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人才人事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5.完善风险研判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各系(室、中心、所)和党支部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全面准确掌握教师思想政治动态和工作生活状况,关心关爱教师,及时向学院反映真实情况、提出风险预警。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学院要对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方面的动态、舆情、隐患等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风险。

三、强化学习培训,巩固教育成效

6.抓好师德教育。结合学院实际,进一步完善《基础医学院党委师德教育专题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高标准高质量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法治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社会实践活动,包括革命传统教育、参观考察活动、赴兄弟院校学习交流等。组织归国青年教师、党外教师等赴红色教育基地、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参观学习,加强国情社情教育。及时整理下发领导讲话、上级文件、规章制度、警示教育片等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学习资料。

7.强化底线意识。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系列文件的学习教育,强化规则育德。学院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深入系室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做到全员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开展师德失范行为案例警示教育,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知准则,守底线。

8.营造良好生态。进一步完善学院“立德树人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工作,积极推荐教师参与“我最喜爱的十佳教师”等学校、省市和国家各级各类先进典型评选,选树优秀教师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医学科普宣讲团队,强化教学育人示范岗建设,鼓励教师发挥专业专长,激发教师育人活力,提高学院影响力。以教师节、入职典礼、荣休仪式等重大仪式和活动为契机,强化尊师教育,厚植师道文化,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

四、规范考核评价,严格师德监管

9.严格教师考核评价。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奖评优、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等工作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审核把关,健全“教师党支部-人才人事办公室-学院党委”逐级把关机制。

10.细化考核结果运用。强调师德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在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项目申报和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的资格。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及时开展教育引导,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11.严格师德失范问题惩处。对出现师德失范行为或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教师,配合学校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院进行通报。坚持惩处与教育并重,加强党纪处分、行政处分与师德处理的衔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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