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来源: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 : 2021-08-23      点击量:

武大基医 [2014] 12号

为保证我院学位论文质量,提高学术水平,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导师作为培养研究生的第一负责人,应当尽心尽职地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文撰写、答辩等工作,对论文质量严格把关,阻止质量不合格的论文进入检测、评审、答辩及提交环节。

第二条:导师应站在学科的前沿, 引导研究生思维创新, 对论文选题的方向进行把握,并督促研究生在开题前认真查阅文献, 对选题严格审定, 多角度考虑选题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创新性。同时,按照《武汉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有关规定》聘请同行专家参加开题报告会,不合格者不予开题。

第三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严格按照学校关于研究生论文写作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评阅需取得导师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统一的网上匿名评审,网评不合格者按学校规定推迟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申请学位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武大研字[2014年]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抽检中被评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处理办法。

(一) 相关责任导师连续2年停止招生,当年年终考核为基本合格,扣发6个月岗位津贴及月度绩效。

(二) 相关责任导师所在的二级学科下年度招生指标减半。


                             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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