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咨询专家制度 (试行)

来源: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 : 2021-08-23      点击量:

武大基医[2016]6号

为了提高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学院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咨询专家制度。

一、仪器咨询专家的聘任条件

凡单价在30万元以上的设备,每台仪器面向全院教师聘请一位咨询专家。实行自愿申报原则,如有多位专家同时申请同一台设备的咨询专家,则由学院组织仪器专家委员会进行讨论决定;一位专家原则上只能申请作为一台大型设备的咨询专家。聘期两年,到期可续聘或解聘。

二、 仪器咨询专家的义务与要求

1应具有使用或管理过该仪器的经历,充分了解其基本原理和相关技术,能解答仪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和用户提出的理论及技术问题;

2要承担相关仪器的理论教学、指导相关仪器的实验教学工作;

3 指导技术人员开发该仪器的新功能与新应用;向学院或学校建议相关仪器的升级或更新;

4 有计划地安排自己研究团队的教师或研究生参与仪器使用培训,确保部分人员能完全掌握和使用该设备,并且长期确保已掌握该技术的研究生参与仪器设备的管理和对外服务,协助和参与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共同维护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仪器咨询专家的权利

(1) 所在课题组享有一定数量的免费机时(耗材自备,不能以本课题组名义承接其他课题组的分析测试),免费机时数量根据各类仪器另行确定;

(2) 咨询专家的研究生享有优先获得厂家一对一技术培训或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的权利;咨询专家指导的研究生优先推荐为助岗学生;

(3) 有对本机组技术人员监督批评的权利;有参与本机组人员以及中心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考评的权利;

(4) 两年聘任到期后具有优先续聘的权利。

四、以上条款及未尽事宜由学院仪器设备管理专家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实施。


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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