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关于收回退休及相关人员公房的通知

来源: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 : 2021-08-23      点击量:

武大基医[2016]8号

全院各单位:

为加强学院公房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为引进人才服务,为教学、科研及师资队伍建设服务,经学院研究决定,对院内涉及以下情况人员公房予以收回,由学院统筹安排使用。

1、退休人员需在办理退休手续后一个月内清理出办公用房和科研用房,由系室协助学院收回公房交由学院统一管理。

2、调动或离职离开学院人员,需在办理调动手续离职前清理好原使用学院公房,由系室协助学院收回公房交由学院统一管理。院内调动人员,在新单位安排办公用房后,需清退出原办公用房,交由学院统一管理。 长期因病而不能工作者,由系室协助学院收回公房交由学院统一管理。

3、退休人员返聘从事教学工作,系室提供集体办公场所。退休人员,如有未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有未毕业研究生,根据科研项目及学生人数,可以保留部分实验室;或科研项目和未毕业研究生归并到其他在职人员。其他公房由系室协助学院收回交由学院统一管理。

4、学院公房未经学院同意,不得私自转让和占用。


                    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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