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基医[2017] 28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管理改革,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尊重学生个性发展、自主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对象为基础医学专业本科生。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做好专业宣传,保证教学秩序,以学生为本,充分考虑学生具体情况,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办主任、副主任,本科生辅导员负责人及相关辅导员和班级导师组成。
第四条 学生可依据自己的学习兴趣和专长提出转专业申请。学院对符合条件学生的转出申请不设限制条件。
第五条 学院根据基础医学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当年核定招生人数的30%以内。
第六条 转入基础医学专业的基本条件是:
1.符合学校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和其他限制条件;
2.了解基础医学专业基本情况,对本专业有兴趣或专业特长;
3.心理健康,身体素质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较强,能顺利完成本专业学习;
4.有色盲、色弱、听力或嗅觉障碍者不建议转入本专业学习。
第七条 转专业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通知,在学院网站公布专业准入标准、考核规则和当年接受转入学生计划数。学生转专业时间为春季学期开学初前三周。
2.申请转出专业学生在第一周提交转出申请书、学籍异动申请表,经辅导员、分管副书记和分管副院长签字后交教办打印成绩单,相关材料由学生自行报送接收学院。
3.申请转入专业学生在第二周周三下午五点前向我院教办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转入申请书、经转出学院签字同意的学籍异动申请表、正式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
教办在汇总全部申请资料后,交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初选,安排符合基本条件学生的面试工作;教办在第三周向本科生院报送拟接收转入学生材料,待本科生院审核批准后,通知学生并协助学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第八条 转专业学生的收费与学分转换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经批准转入基础医学专业学生,必须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学院负责学生转入前已修完的课程转换和学分认定工作,对转入前已经开完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重新修读。
第九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