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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医学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

    编辑:刘馨 | 信息来源: |日期:2024-05-08

    5月7日、8日,基础医学院党委在医学部办公楼二楼西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学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参加了此次学习,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熊瑛主持。

    此次读书班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武汉大学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武大党字〔2024〕39号)和《基础医学院党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武大基医函[2024]8号)要求,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与会人员每人领学《条例》的相应章节,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每位同志领学后都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从总则到分则再到附则,一共11章共158条,《条例》总结了从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经验,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体现了我党坚持尊崇和维护党章、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严的基调、坚持科学立规,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与时俱进性。

    党委书记熊瑛在总结讲话时强调,学习《条例》要做到真正落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一要高度自觉地学,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二要以上率下地学,提升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成效。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学习,先学一步,为广大党员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出表率。三要结合实际地学,深入推进学习成果转化和运用。将党纪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使党纪学习教育各项措施成为促进学院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党员干部要聚焦主责,敢担当、能担当,把《条例》当成党员干部的指南针,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学校组织部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好我院党纪学习教育,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更好服务师生、促进学科发展的坚强纪律保障。


    (撰稿、摄影:左文静;审稿:曾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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