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发全体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院党委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优秀共产党员:40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先进党支部:5个
二、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应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大的影响力,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群众中无私奉献,在人才培养、管理服务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优秀业绩,作出重要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师生,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党务工作业绩突出,在师生中威信高。
先进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切实履行高校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应急处突、脱贫攻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党支部从2019-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为优秀的党支部中产生,院党委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选。
2.优秀共产党员从2019-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为优秀的党员产生,各党支部按分配的名额推荐,推荐名额主要根据正式党员规模分配(附件1);所推荐的人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院党委根据评选结果进行评审。
3.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学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中的书记、副书记、委员,以及其他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中产生,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院党委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选。
四、时间安排
1.宣传推荐。5月28日前,召开支部大会,传达学习通知,完成推荐工作。
2.组织评选。6月上旬,召开学院党委会,完成评选工作。
3.表彰奖励。七一前夕,召开全院党员大会,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此次评选表彰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传达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好推荐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2.把握原则。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突出政治标准和工作实绩,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注重推荐在工作岗位上勤恳踏实、无私奉献、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党员;注重向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重且完成情况良好的党员倾斜。
3.营造氛围。各党支部要以此次评选表彰为契机,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要深入挖掘本支部、党员的先进事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团结凝聚师生,为推进“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各党支部需认真填写有关推荐表(见附件2、3、4),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典型事迹,要言之有物、条理清楚、精炼生动;表格填写要准确、规范。字体为宋体五号。
各项材料请用A4纸张正反两面打印,并由支部书记签字,同时报送电子版到邮箱:00008735@whu.edu.cn,于5月28日前报院党政办公室。联系人:张思,电话68759222。
特此通知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