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我院党史学习教育,学院党委决定从党建专项经费、返还党费、清理补缴专项党费中列支一部分经费,鼓励和支持党支部创新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效果。
一、经费使用范围
1.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培训党员、党员骨干、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观看红色电影等;
3.表彰和奖励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4.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党员;
5.为“党员活动室”等党员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硬件除外);
6.制作党史学习教育党课微视频等;
7.参加“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经典红歌比赛;
8.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关的印刷费、宣传费等。
二、有关工作要求
1.经费申请。党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涉及经费时,需提前提交报告,并附活动经费的明细事项,经学院党委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经费须符合上述使用范围要求。
2.经费报销。活动结束后,须在1个月内提交报销单,报销单需附正规发票及明细清单、活动情况说明、现场照片及本通知。相关票据需符合学校财务规定。
3.经费标准。教职工党支部原则上每名党员100元左右;学生党支部主要由学生活动经费列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充。
中共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