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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基医函[2021]26号为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及使用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制定如下规定:一、党费交纳标准1.党费计算基数(1)在职教职工党员:(岗位+薪级+基础绩效+保留补贴56元)-(个人所得税+失业险+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公积金+职业年金) (2)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不包括津贴。(3)年薪制党员: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缴纳基数,月交纳党...
武大基医函[2021]25号为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和改进学院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管理工作等,推动学院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一岗双责”是指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本岗位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管理工作等负责,履行双重责任。第二条 学院领导班子要把党建...
武大基医函[2021]24号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根据《武汉大学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武大宣字〔2017〕4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教职工理论学习是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的重要途径,要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要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路举措。...
武大基医函[2021]23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学校印发的《武汉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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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基医函[2021]18号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加大研究生指标的竞争性调节力度,突出人才培养质量、高水平成果绩效等,按照“优化结构、突出绩效、力戒平衡”的原则,结合学院工作实际, 制定了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一、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1.引进人才:教授(特聘研究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三年每年支持2名招生指标;副教授(特聘...
武大基医函[2020]10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对涉及实验室有毒、危险化学品及实验废弃物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并要有针对性地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第二章 管理制度第二条 各系(室、中心、所)有毒、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
武大基医函[2019]20号为加强学院危险化学品暂存库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武汉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武大设字[2011]1 号)、《武汉大学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规定》(武大设函[2014]15号)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基础医学院危险化学品暂存库(以下简称“暂存库”)为学院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第二条 暂存库的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应按国家有关...
武大基医函[2019]17号根据《武汉大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试行办法》(武大人字〔2012〕99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只适用于教学为主型五、六级岗位分级。二、五级至六级岗位申报条件(一)强化对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学纪律、安全工作、教学质量的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二)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负责本科课程建设,近三年考核合格。(三)申报五级岗位...
武大基医函[2019]9号第一条 为推进我院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关于修订印发武汉大学公文版头及发文字号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大党政办字〔2017〕4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文是学院实施领导、履行职责、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行政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本办法。第三条 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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