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医学院关于各教学单位统一规范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 : 2014-09-05      点击量:

根据我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现将教学、考试及成绩管理、实验管理工作作如下统一规范。

1、教学工作计划

每学期应有教学工作计划,含教学任务、实施方案、保证措施、针对以往本单位存在的问题的解决办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等,计划按学期顺序存档。

2、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并记录存档。

3、坚持试讲制度

新教师授课前应试讲,并组织本单位讨论;教师讲授新的教学内容前应试讲,并组织本单位讨论,记录存档。

4、教案及课件

每位教师课前应根据授课时间、地点、对象、内容等编写教案(电子版格式附后),每门课程应有完整的多媒体课件。

5、听课记录

各教学单位领导及教师每人每学期应安排2-3次互听课,填写听课记录,教学单位负责将意见反馈给讲授者,提出整改措施,相关记录存档。

6、教学评议

各学院每学期期中应组织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进行教学评议,收集意见反馈给相关单位,以增强教学效果。

7、期末学生考试

学期最后2周为集中考试时间,教学办公室认真做好各年级、各门课程的考试安排。实验课考试一般安排在集中考试前进行,考试时间地点由各教学单位与教学办公室协商决定,教学办公室负责告知学生。

认真做好期末考试考场巡视,检查督促各考场监考人员严格执行考场纪律,严肃考风,尽可能杜绝作弊现象发生。

课程理论考试按100分命题(含理论、实验),考试时间120分钟;每门课程的考试应同时命A、B两套试题,考试前7天送教学办公室。每套试题须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院长审定签字后方能使用,并存档。

8、成绩登录、报送及核查

期末考试成绩在总评成绩中的比重要求介于50%~70%之间。期末考试(理论及实验)成绩55分以下者,总评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记载。平时成绩的评定应有确切依据(实习报告、平时考核等)。

考试结束7天内,任课教师登录成绩一式三份,填写考试时间,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二份送教学办公室,一份随试卷存放。

成绩均以百分制填写。教师在网上输入成绩按原始分数录入,同时设定各项考核成绩所占百分比,系统自动生成总评成绩。

试卷、成绩登记表上凡修改分数,必须由试卷评阅人或成绩登载人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时间。试卷保留至学生毕业后两年。

课程成绩的核查由学院组织人员和教学督导团两方面负责实施。 核查人员随机选定欲查课程,打印或复印成绩表。

核查内容:1)卷面成绩分布及合分情况;2)成绩登载准确率;3)成绩表及试卷归档情况。

核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核查报表,对存在问题,给出整改意见,各单位根据所存在问题予以改进。

学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时,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签字后交教学办公室组织核查。

成绩核查工作在每学期的第二周到第四周进行

9.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管理

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报告须红笔全批全改,按百分制判分并签署教师姓名;

总评成绩中占有分数比例或作为课程开设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课,其最终报告(总结)保留至学生毕业后两年。

10.教学研究及改革

相关资料存档。

附:1、试卷式样

武汉大学2004—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

《微生物学》试卷(A或B)

学号 姓名 院(系) 分数

2、教案格式

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20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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