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基医函〔2018〕7号
为加强和改进学院机关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根据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管理与服务工作作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就加强学院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纪律规定如下:
1、严格工作时间。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夏季和冬季作息时间表执行,遵守上下班时间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签订遵守工作纪律承诺书。各办公室主任负责各自办公室人员上下班纪律的管理与监督、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各办公室的统筹、督促与协调。
2、严格请假制度。有事有病需请假,如请假在一天以内且不出武汉市,各办公室工作人员需向各办公室主任请假;各办公室主任需向各分管的院领导请假;各分管院领导需向主要领导请假。如请假在一天以上或出武汉市,各办公室工作人员除了需向主任请假外,还需向各分管的院领导和学院主要领导请假。各办公室主任每月需将请假人员的情况统一报党政办汇总并在机关范围内通报。国家和上级规定的婚假、丧假、生育假、哺乳假等按规定执行、相关人员需按程序向各办公室主任及学院报备。
3、严格打卡制度。为切实落实上下班纪律要求,学院要求机关工作人员每天上午和下午上下班时打卡,共4次,中餐不能先就餐后再打上午下班时间卡。每月由党政办汇总并在机关范围内通报。各办公室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离开学院外出出差、开会、办事等无法打卡的需向主任报备,无正当理由故意不打卡的人员将在机关范围内通报批评。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打卡值班。
4、严格奖惩制度。每年年底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会前,学院通报各位机关工作人员一年的上下班纪律情况,表现好的才可以评为优秀并奖励;表现差的一票否决,不能评为优秀且根据情况在发放年终奖时,扣发500—2000元。
5、辅导员因工作性质和特点,不强制打卡,可参考执行。
6、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如与上级规定不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