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基础医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内设机构副主任)的公告

来源: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 : 2024-04-03      点击量:

全院各单位: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学院范围内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基础医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内设机构副主任),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党委专职组织员(内设机构副主任)1

二、选拔范围

在学院范围内产生

三、任职资格

基本条件和资格按照《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执行。具体如下:

1.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党务工作能力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建设理论和组织工作业务, 能把握高校党建工作规律,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党龄和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3.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工作作风好,密切联系师生,师生员工认可度高,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

四、工作程序

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2.确定考察人选。学院召开党委会,根据推荐结果和岗位需要,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公告。

3.组织考察。学院党委组成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进行全面考察。

4.党委讨论决定人选。学院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研究。会议讨论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研究决定时,首先听取考察情况,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以应到会党委委员半数以上同意确定拟任人选。对于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情况,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5.公示。在学院官方网站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报组织部审批任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将选任工作及拟任人选的有关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查审批并发文任用。

五、有关说明

1.考察对象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察中有违纪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2.民主推荐工作全程接受师生监督。监督电话:027-68759222(党政办公室),邮箱:jcyxy@whu.edu.cn

特此公告


中共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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