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 : 2020-11-26      点击量: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符合《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021年我院计划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25人(含硕博连读生15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

计划招生人数

已招收硕博连读生

招考人数

071003生理学

2

1

1

071007遗传学

2

2

0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6

3

3

100101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3

3

0

100102免疫学

1

0

1

100103病原生物学

4

3

1

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2

1

1

1001Z1药物毒理学

5

2

3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要负责任人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分配专业及导师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和初录考生名单,负责学院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处理,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及后勤保障等其他有关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组成如下:


 长:何小华

副组长:陈      

 员:李             赵正安

(二)学院按学科成立若干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另安排秘书1-2人做好考核记录。考核专家组实行集体负责制,具体负责组织对考生的考核。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1年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提交材料、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1日—12月14日

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请见“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资格审查:2020年12月27日前

学院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考生可于2021年1月3日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准考结果。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具体安排见“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1.2018年1月1日---2020年11月30日期间至少一篇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第一位)或通讯作者身份正式发表的研究论文(见刊),并被SCI收录;

2.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五、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邮寄纸质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接收,具体要求如下:

1.接收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考生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

免试材料包括:(1)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

            2)证明材料(SCI论文检索证明原件和论文全文复印件;或外语成绩单复印件)。

经学院审核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2.所有申请考生,均在2021年3月28日之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邮寄到学院,材料如下: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的详细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

2)《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3.材料寄送地址

网报成功后,所有申请者须及时向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寄送申请材料。只接收“顺丰快递”,具体邮寄地址如下: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5号武汉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院11号楼209室

收件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9981

六、确定候选人

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各专业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模块分为学术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三个部分,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的比例确定。

即: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考核形式以候选人口头汇报为主。考生根据本人的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和展望、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制作不少于20分钟PPT进行汇报,考核测试过程不得少于6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形成考试档案

八、录取

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类别见《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其他事项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咨询电话:027-68759310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电话:  027-68754920

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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