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泰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 : 2023-03-16      点击量:

根据《武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学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学院按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当年无亲属报考我院研究生的教师组成,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另安排复试秘书做好复试考场检录及记录。各复试小组遵守《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复试小组实行集体负责制,具体负责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复试录取工作遵循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秘书汇总后计算平均分,根据考生的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完整填写《复试记录表》,根据招生指标及综合成绩排序,提出复试意见,组长签名。

二、招生指标

学术学位:全日制硕士67名(已接收推免生11名)

非全日制硕士10名

三、复试分数线

 

 

四、复试安排

2023年度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线下方式。请考生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1.资格审核:

考生参加复试须核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和准考证,一张一寸蓝底近照(图像应真实表达本人相貌,不得进行技术处理)。现场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学院将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2.复试安排: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21日上午11:30前到基础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医学部11号楼205室)报到及进行资格审查,届时可查看具体复试安排。如考生不按时报到、参加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费用:100元/人,由学院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4.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保持手机畅通,并实名加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qq群,

qq群号:303309746   考生入群后,修改群名片为:实名+专业。

五、复试要求

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学院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

(一)复试形式及评分

复试形式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专业课笔试:各专业复试小组组织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阅读能力和实际交流水平,结合综合面试同时进行。

综合面试:结合各专业培养特点与要求对考生的治学态度、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心理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

(二)成绩核算

总评成绩= (初试总分/5)×0.6 +复试综合成绩×0.4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5

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六、调剂复试

我院将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请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我院调剂复试的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录取原则、类别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信息公开公示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自觉接受学校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巡视和监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录取环节和各学科复试小组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者,将按照规定从严处分。

(二)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录取情况,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考生的咨询、投诉和申诉事宜。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武汉大学泰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网站:http://wbm.whu.edu.cn

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027-68759310(工作时间开通)

十一、附则

本细则报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公布施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武汉大学泰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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