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泰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 : 2023-03-29      点击量:

全院各单位:

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电子版)重复率检测时间

全日制博士(已通过预答辩):4月10日前进行电子版论文检测

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同等学力硕士:4月21日前进行电子版论文检测

所有进行检测的论文(PDF格式)以“基础医学院+硕/博+姓名+学号”命名,均由导师发送至邮箱:jcyxykyb@whu.edu.cn

二、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基础医学资格审查:

4月10日 全日制博士

4月20-21日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

资格审查地点:基础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11号楼2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759981

医学部资格审查:

4月10日全日制博士

资格审核地点: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医学部行政楼217室)

联系电话:027-68759329

、资格审核时需带资料

全日制博士

1、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文章要求有医学部图书馆的检索证明)

2、学位答辩论文一本(导师审核并签字)

3、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纸质,需签字、盖章),此表见《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表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所填成果应该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SSCI、A&HC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等详细信息。

4、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

5、文章如有未见刊或共同第一作者请提交情况说明

日制/非全日制硕士:

1、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文章要求有医学部图书馆的检索证明)

2、学位答辩论文一本(导师审核并签字)

四、博士学位论文评议

1.博士学位答辩论文按要求将继续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进行校外专家“双盲”评审。“网上评议”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评议结果如有不合格情况不允许复评。送审截止时间:4月20日。

2.网上评议需提交的材料

a.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纸质,需签字、盖章)(见附件1)。

b.三个电子文件:

(1)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excel格式),以姓名命名;

说明:所有标黄的项目为必填项。参照说明填写完汇总表之后删除第二行填写说明及示例文字;学科代码单元格格式为“文本”,否则开头为0的代码会上传错误。参照表格中一级代码和学科方向码填写;简况表、自评表、其他材料选择“”。

(2)论文原文及摘要

论文(PDF格式,不超过20M,去掉学生和导师姓名以及论文致谢部分)命名为“10486_学号_LW,摘要(TXT格式)命名为“10486_学号_ZY”。

将文件打包成压缩包,以姓名命名。后面的“.zip”是压缩文件自带,不需要自己输入。注意,字段中间使用英文短下划线,字符之间没有空格。

3.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5个工作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评阅结果由学院查阅下载后反馈。

4.4月20日以后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工作仍继续进行,但网上评审及反馈时间可能延后,若最终导致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无法按时完成,后果由学生自负。请各博士研究生在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前提下,尽早安排送审时间。

五、论文答辨时间

学校要求4月底至5月底完成,具体时间由导师确定。参加答辩的研究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论文电子版检测和论文答辨资格审核和送审,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其他

导师需切实加强对学位论文的指导,特别强调博士论文答辩通过后的修改,并提交论文修改报告,修改报告和学位档案一起存档。论文修改后的最后版本才能提交国家图书馆。

                                                                                  泰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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