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规定

来源: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 : 2013-02-27      点击量:

为加强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严格审查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引进了中国知网开发的“学 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简称为‘TMLC系统’), 在学位论文评阅送审时,对文字复制比进行检测。暂行规定如下:

第一条 检测范围

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须检测。

第二条 检测内容

学位论文正文部分(不包含封面、扉页、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中英文摘要、目录、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致谢、作者简介等部分)。

第三条 检测办法

(一)检测指标

总文字复制比:指学位论文中总的重合字数在总的论文字数中所占的比例。

(二)检测结果及处理

1.论文须用“学号加姓名”的格式命名,进行实名制检测,一篇学位论文只能检测一次。研究生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20%(不含自引部分,下同)的,视为通过,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环节。

2. 总文字复制比>20%且≤30%的,由导师组织认真修改并有导师负责认定能否进行论文评阅。同意进行评阅的,本人申请并导师签字。

3. 总文字复制比>30%的,本次学位申请不予受理。

第四条 申诉程序

学位申请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向学院提出申诉,报送学位办公室。学位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核,给出审核意见。

第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科研与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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