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2022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电子版)重复率检测时间
全日制博士(已通过预答辩):10月11日前进行电子版论文检测
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同等学力硕士:10月17日前进行电子版论文检测
所有进行检测的论文以“基础医学院+姓名+学号”命名,均由导师发送至邮箱:jcyxykyb@whu.edu.cn 请导师切实加强对学位论文的指导,要求研究生按照论文格式要求撰写学位论文,严格要求研究生遵守学术道德。重复率检测合格方可进入论文送审和答辩环节。
二、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基础医学资格审查:
10月12日 全日制博士
10月17-19日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
10月17日 同等学力硕士
资格审查地点:基础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11号楼2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759981
医学部资格审查:
10月12日全日制博士
10月17日同等学力硕士
资格审核地点: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医学部行政楼215室)
联系电话:027-68759327
三、资格审核时需带资料
全日制博士:
1、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文章要求有医学部图书馆的检索证明)
2、学位答辩论文一本(导师审核并签字)
3、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导师及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
4、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
5、文章如有未见刊或共同第一作者请提交情况说明
同等学力硕士:
1、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等学力国家考试成绩单(网上打印)
3、课程考试及专业课及专业外语考试成绩(资格审核时在医学部查询,专业课及专业外语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4、发表学术论文原件两篇(其中一篇要求署名武汉大学,与答辩专业相关的论著)
5、学位答辩论文一本(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
6、照片要求,两寸蓝色登记照纸质版一张(电子版规格:宽120,高160像素)
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
1、发表学术论文原件
2、学位答辩论文一本(需经导师审核通过签字)
四、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
1.博士学位答辩论文按要求将继续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校外专家“双盲”评审。“网上评议”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评议结果如有不合格情况不允许复评。送审截止时间:10月20日。
2.网上评议需提交的材料
a.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申请表(纸质,需签字、盖章)(见附件1)。
b.三个电子文件:
(1)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excel格式),以姓名命名;
说明:所有标黄的项目为必填项。参照说明填写完汇总表之后删除第二行填写说明及示例文字;学科代码单元格格式为“文本”,否则开头为0的代码会上传错误。参照表格中一级代码和学科方向码填写;简况表、自评表、其他材料选择“否”。
(2)论文及摘要
论文(PDF格式,不超过20M,去掉学生和导师姓名以及论文致谢部分)命名为“10486_学号_LW”,摘要(TXT格式)命名为“10486_学号_ZY”。
将文件打包成压缩包,以姓名命名。后面的“.zip”是压缩文件自带,不需要自己输入。注意,字段中间使用英文短下划线,字符之间没有空格。
3.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5个工作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评阅结果由学院查阅下载后反馈。
4.10月20日以后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工作仍继续进行,网上评审及反馈时间可能延后,若最终导致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无法按时完成,后果由学生自负。请各博士研究生在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前提下,尽早安排送审时间。
五、创新成果及论文答辨时间要求:
医学部2020级(含2020级)以前博士研究生用以申请学位的创新成果仍按照《武汉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2021级(含2021级)以后博士研究生用以申请学位的创新成果根据《武汉大学医学部关于研究生以创新成果申请博士学位的相关要求》要求。
论文答辨时间学校要求10月底至11月底完成,具体时间由导师确定。下半年参加答辩的研究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论文电子版检测和论文答辨资格审核和送审,逾期将不再受理。
泰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
2022年10月4日